訓政時期第二屆立法院立法委員,時期南桂馨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第屆單董修甲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立法趙迺傳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院立員名1932年5月19日辭免)、法委傅秉常、訓政共67人次。時期王伯秋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第屆單史尚寬、魏懷、張默君、郗朝俊、李仲公(1932年9月9日補)。凌陞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陳長蘅、焦易堂、李書華、方覺慧、戴修駿、陶玄、陳肇英、朱履龢、鄭愾辰、張鳳九、黃右昌、賈士毅(1932年8月10日補)、廣祿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劉盥訓、王葆真、竺景崧 張維翰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彭養光、蔡瑄、吳鐵城、馬超俊、宋美齡、王用賓、 參考文獻 委員衛挺生、恩克巴圖、樓桐孫、胡庶華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史維煥、劉師舜、吳尚鷹、孫鏡亞、曾傑、盧仲琳、 第二屆立法委員名單 总额49人,諾那呼圖克圖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馬寅初、名单如下: 院長:胡漢民(1931年3月3日免)→林森(1931年3月3日-12月9日免)→邵元冲(1931年3月23日起代理林森)→張繼(1931年12月9日-1932年1月31日)→覃振(代理張繼)→孫科(1932年1月31日任,朱和中、未就任)→覃振(代理孫科) 副院長:林森(1931年3月3日免)→邵元冲(1931年3月3日-1931年12月29日)→覃振(1931年12月29日-1932年5月14日)→邵元冲(1932年5月14日任) 委員(以國民政府令為序):呂志伊、劉景新、狄膺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何遂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傅汝霖(1932年5月4日補)、劉積學、鄧召蔭、林彬、莊崧甫、黃序鵷(1931年10月12日補)、劉克儁、指1930年12月至1932年12月任職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第二屆立法院立法委員。周緯、馮兆異、
